需方(甲方): 供方(乙方): 甲方地址: 乙方地址: 甲、乙双方在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,自愿建立食堂农副产品供需配送合作关系。 一、乙方责任和承诺 1、配送质量: ①、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,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,不得有黄叶、腐烂和泥沙等现象,蔬果类农药残留不得超标,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。 ②、鲜肉类来源于政府认可的正规肉联厂,保证每日新鲜,提供肉品检验相关证明。 ③、海鲜、河鲜类必须鲜活。 ④、豆制品来源于豆制品加工单位,具备有效《工商营业执照》、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和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等资质。 ⑤、冻品类应保持良好的外观和等级。 ⑥、粮油、调料类由正规厂商供货,相关证件齐全,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。 2、安全保证: 乙方严禁配送假冒、变质、过期的农副产品,如配送的农副产品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(详见合同附件《农产品验收和配送标准》)而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,乙方即日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,在经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实,确属乙方责任的,乙方承担所有的后果依据相应的法律。 3、送货时间: 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8 :00 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配送至甲方所在地食堂。 4、退货处理: 对于货不对板或达不到甲方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,甲方要求退货或换货的,乙方应在两小时内补送到位,因退货耽误甲方供餐的,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日所配送货款的2%作为补偿。 5、甲方临时加补货或接待任务处理: 当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,应提前两小时下订单,乙方应尽力确保供货,以使甲方能准时开餐;临时加补货属零星采购并专车配送,配送价格应依据当时采购价格定价。 6、验收数量: 乙方应参考甲方订单数量配送,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作为货款结算依据;乙方每次送货提供一式 两 联的送货清单供甲方验货后双方签字确认,全部作为送、收货及货款结算的凭证。 7、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有损坏甲方的物品,乙方应照价赔偿。 8、乙方在配送过程中,对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要求和建议应诚恳接受并切实作出改进。 二、甲方责任和权利 1、订货: 甲方必须在提前一天的16:00之前,以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下订单,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、数量、规格、质量和餐次等要求。 2、验收: 甲方依据订单上列明的品名、数量、品牌及质量要求进行实物验收,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拒收。 3、器具保管: 甲方配合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器具(包括但不仅限于菜筐、油桶、洗洁精桶、豆腐板、充氧机等),如有损坏乙方的物品,甲方应照价赔偿。 4、货款结算: 甲乙双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对好上月货款后,再由乙方提供国税发票给甲方,甲方每月的15日支付上个月的货款(如2015年1月份的货款,甲方付款日为2015年2月15日),甲方以 银行转账 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收款帐户名: ,开户行: 帐号: 三、价格条款: 销售价格含税前不得高于同等级同规格的零售市场价格,由乙方每周调整更新一次后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呈送给甲方,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价格进行市场调查,若发现价格有出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价格进行调整,当期货款严格按当期价格表结算。若遇台风、暴雨等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个别品种价格上浮较大需临时调整,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申请,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调价格。 四、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 合同期满,经友好协商,甲、乙双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。 五、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: 1、乙方未按合同条款的质量要求送货,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。 2、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未将货款支付给乙方,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。 3、若送货时间超过合同规定30分钟以上,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当天订购货款2%的违约金。 六、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。 七、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甲、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。 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 法人代表(签名): 委托代理人(签名): 委托代理人(签名): 电话: 电话: 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